产品介绍:
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本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的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本行将协定存款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产品说明:
(1)起存金额:最低约定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单位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银行约定具体的基本存款额度。
(2)计息方式: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A 户)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B户)在结息日或支取日按本行《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不足起存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条件及程序以我行各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