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面向已获得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企业,依据其获得的采购订单,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适用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地址在总行及分支机构辖区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产品说明:
(一)期限:以短期信用类流动资金贷款为主,贷款期限需与采购合同支付期限弹性匹配,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额度:授信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5%。
(三)利率: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最低可执行当期LPR利率,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行内利率定价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四)本行接受的采购订单内容包括货物及服务,采购形式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及雇佣。工程类采购订单不适用于本产品。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二)已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
(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六)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七)借款人信用等级符合本行相关规定;
(八)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和制裁等合规风险管理,以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等信贷政策制度要求;
(九)国家或本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条件及程序以我行各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