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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
    下岗失业再就业贷款是指针对本市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部队转业等人员发放的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由区县财政全额或部份贴息的流动资金政策性贷款。
产品特色
      贷款额度高 ;
      财政全额贴息 ;
      贷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 ;
      担保方式全面、灵活 。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
      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以及以上扶持范围内的有效证明;
      有遂宁市商业银行所在地常住户口 ;
      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微利项目 ;
      借款人须提供足额的抵押、质押担保或符合条件的保证担保 ;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担保公司承诺担保的函和反担保的相关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复印件;社区居委会现场考察后出具的意见书复印件。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我行现行利率浮动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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