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对客户进行综合授信,在明确贷款用途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供客户循环使用,客户可通过本行提供的业务平台(含营业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实施操作,完成借款、还款、查询操作的个人自助循环贷款业务。
产品特色: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产品说明:
(一)期限:采用优质抵押物作担保的,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采用抵押+保证或质押等组合担保方式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超过抵(质)押物有效期限;采用保证及信用担保方式的, 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二)额度:个人经营性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以50万元为上限,以具体担保方式为基础,以申请人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每笔贷款的金额。个人消费性贷款最高授信额度是根据客户群体、预期收入情况、信用状况等要素来确定授信额度、期限和每笔贷款的金额。
(三)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我行现行利率浮动比例执行。
申请条件:
(一)在经办行开立银行卡,且借款人同意本行从其银行卡中扣收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二)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本行服务区域常住户口或合法居住证明,年满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 岁;
(四)遵纪守法,无恶意违约记录或不良债务资信,授信申请人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六)若申请人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投资人)的,其经营的企业必须在经办行所在地注册,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经办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开展主要结算业务;
(七)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条件及程序以我行各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