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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贷款
    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遂宁市商业银行认可的动产作质押,交由遂宁市商业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保管,向遂宁市商业银行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产品。

适用对象
    存货较多的中小贸易型企业。
办理流程
    ■  申请
    1.客户向遂宁市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材料。
    2.签订三方协议,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银行、借款人、仓储单位签订三方对动产的监管协议。
    ■  签订合同
    银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  落实担保
    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将动产移至银行指定的仓库,由仓储公司进行监管。
    ■  支用贷款
    客户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可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支用贷款。

    ■  还款
    1.按用款的实际期限,贷款即将到期时或资金到位时,客户应筹措资金以按时归还银行借款。
    2. 借款人还款后,银行通知动产监管的仓储单位释放动产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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