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我行依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金〔2025〕76号)及文件附件《四川省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
一、贴息政策与范围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居民个人使用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我省消费,且我行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参照国家政策标准享受贴息支持。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二、贴息标准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政策执行期内(6个月),每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我行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三、办理流程
我行正在有序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目前系统功能尚未上线,过渡期间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客户经理或经办行线下办理。
四、温馨提示
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6677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