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及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给予射洪市鑫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洪实业”)流动资金贷款18000万元,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期限12个月,主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射洪市鑫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紫云文化公园B幢-1层B-5号,注册资本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玉超,经营范围:砂石开采、加工、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等。鑫洪实业为本行股东所控制的公司,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遵守相关规定和商业原则,按照我行内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此次给予鑫洪实业流动资金贷款18000万元,占本行2024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1.64%,本行给予鑫洪实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8000万元,占本行2024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1.64%。
五、内部审批程序决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了向鑫洪实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8000万元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全部独立董事均对鑫洪实业、欣诚投资授信业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书面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