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银行”)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于2007年底成立的遂宁市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确保遂宁银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如期顺利实施,现公开邀请具有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咨询服务能力且经验丰富的公司参与比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起比选单位: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58号遂宁易上·OCG国际金融中心。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9)的持续趋同,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系列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遂宁银行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现基于新准则具体要求,结合遂宁银行业务情况,进行现状及新、旧准则的差异分析,评估新准则对遂宁银行各项业务流程、分类、核算与计量等方面的影响;梳理与重塑业务流程、设计金融工具重分类、调整会计科目体系和报表要素项目与格式、确定后续减值、估值计量等相关实施方案。总之,为确保自2021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遂宁银行新准则咨询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需求。
三、报名相关流程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时间内(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本次招标仅支持线上报名,请投标人将报名邮件发送至邮箱: tanghongyu@snccb.com并抄送至yangjuan@snccb.com。
3.联系人:
(1)需求咨询人:杨女士(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61017725
(2)技术咨询人:梁先生(信息科技部)
联系电话:028-61017766
(3)商务联系人:唐先生(招标采购部)
联系电话:15828851596 电子邮箱:tanghongyu@snccb.com
四、参与比选人资质要求
1.各投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需为:“新准则咨询服务比选报名+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报名表(参见附件)及以下附件(电子扫描件):
(1)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提供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银行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及以上(即2015年1月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持有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所述的成功实施案例(案例证明须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近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中标后的现场团队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业务专家、骨干人员,投标人实际带领团队进行项目具体咨询服务的项目经理须进行现场讲标。项目实施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固定的工作团队,全程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经理和骨干人员未经行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7.本次比选的其他相关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出具承诺函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资料复印件,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
五、其他
1.有意者请与遂宁银行招标采购部工作人员(唐先生)联系报名。报名后待遂宁银行通知,统一以邮件方式确认参选单位;
2.报名截止后我行将指定专人对接每个项目,方便与各报名单位沟通联系;
3.本项目将收取参选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缴款方式及账户请联系遂宁银行招标采购部工作人员(唐先生)予以确认,中标公告公示后,本行将陆续返还投标保证金。
4.实际比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本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采购事项报名表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