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政策规定,我行自2018年9月1日起,将对身份证件过期超过3个月且未及时更新的客户,采取限制账户功能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签约、账户出账等业务。
为此,我行自2018年6月1日起,将对身份证件即将过期和已过期的客户进行批量短信提醒。为避免影响您的业务正常办理,请您在证件更新后及时前往我行任一网点修改证件有效期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详询96677或至我行就近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