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函证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遂宁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行单位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我行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函证通知》《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业务询证,我行可对询证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提供“验资业务询证函”回函。
4.银行询证函来函均应由我行单位客户签发,并加盖被询证账户银行预留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客户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客户预留银行印鉴或公章。
5. 对于被审计客户已销户等客户无法加盖有效银行预留印鉴的情况,为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随来函提供被审计客户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说明。
二、受理方式
1. 直接邮寄:我行辖属各营业网点的函证业务均由分支行函证业务负责人集中回函,贵司来函可采取邮寄直接送达至如下地址:
受理机构 |
寄件地址 |
联系电话 |
遂宁银行总行营业部 |
四川省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58号 OCG国际金融中心27楼 |
0825-8121073 |
遂宁银行安居支行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兴茂东路10号 |
0825-8668155 |
遂宁银行蓬溪支行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迎宾大道70-78号 |
0825-5428386 |
遂宁银行射洪支行 |
四川省遂宁射洪市人民街243号 |
0825-6631066 |
遂宁银行大英支行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永逸广场二楼 |
0825-7852533 |
遂宁银行资阳分行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二段69号 |
028-26628216 |
遂宁银行绵阳分行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红桥路8号 |
0816-2226028 |
遂宁银行成都分行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A座8楼 |
028-61017732 |
遂宁银行简阳支行 |
四川省简阳市文苑路7号 |
028-27276502 |
遂宁银行德阳分行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29号 |
0838-6920581 |
遂宁银行广安分行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10号A栋1单元 |
0826-5108527 |
2. 网点受理:为提升我行客户服务体验,我行各营业网点均受理跟函方式函证业务。开户行地址及联系方式请参考我行官方网站“机构网点”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当地遂宁银行网点或拨打遂宁银行客户咨询服务热线0825-96677。
三、办理流程
1.邮寄或跟函均为我行可接受的函证方式,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函证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回函方式和联系人信息。我行将按“银行询证函”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如会计师事务所约定来人自取,指定来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2.对于未满足《函证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发布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自我行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起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或客户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划回函服务费用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操作指引》要求协助客户缴纳服务费用的,我行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四、收费标准
1.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遂宁银行服务价目表》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200元/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视情况予以优惠)。后续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
2.我行根据银行询证函记载的费用收取方式收取。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款并且不接受以其他方式缴纳费用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不予受理。
五、回函用章
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资信证明专用章。
六、投诉与建议
如对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内容需进一步确认,请在“银行询证函”标注需核实事项进行二次来函询证。如有其他问题或意见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825-96677或向相关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或反馈。
特此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