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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的要求,我行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银行卡、活期存折,不包括社保卡、定期账户)。您已在我行开立的各类I类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您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II类或III类账户。

二、为提高账户使用效率,建议您仅保留日常使用较多的账户,对名下其他不常用的账户进行清理归并,避免出现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若您在我行已开立多个I类账户,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尽快到我行任意网点进行账户信息确认,我行将为您提供账户归并和无效账户注销服务,以免影响您其他账户的正常使用。

三、账户开立后,建议您尽快使用。若您在我行的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或者1年内无交易记录,将被纳入久悬账户管理,不能办理资金业务,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一网点进行身份核实后,我行将为您恢复该账户业务办理。

 四、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您本人的同行账户转账外,通过我行自助设备转账的,您的银行卡发卡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您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若您是使用我行卡办理的行内或跨行转账,可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或拨打96677客服热线转人工申请撤销。

五、若您发现被冒用身份开立账户的情况,应当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柜面,并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和同意销户的声明,我行将对该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六、我行将对符合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账户进行核实,经核实认定账户可疑的,我行将暂停其所有业务。

    七、对于有明显理由怀疑开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对身份存在疑义要求出具辅助证件拒不出具的、组织他人同时或分批开户的,客户在我行可能无法开户。

八、规范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管理。若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同时在多人名下的账户使用或记录,且您确实需要多人使用同一手机号码的,请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进行说明,否则,为确保您的账户和资金安全,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将被暂停。您到我行核实身份并作出说明后我行将恢复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郑重提示: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存款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存款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资金交易的操作,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且慎重操作转账等涉及资金的交易,防止信息泄露或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

以上业务规则变化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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