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本行2023年四季度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合并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型
2023年四季度,本行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类型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为个人保证担保及个人抵押担保贷款。
二、关联交易金额
除可依据《办法》第五十七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外,2023年四季度,本行的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232万元,其中个人保证担保贷款100万元,个人抵押担保贷款132万元。
三、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2023年四季度末,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 1.82%,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6.81%,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8.91%,均符合《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
特此公告。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